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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更新时间:2021-05-11 点击数:998

法律知识|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对于起诉离婚的案件,对于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区分界限的。

 什么情况下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起诉离婚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朗耀律师事务所的小编认为婚姻生活本来就不容易,需要相互扶持,共同努力,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放纵,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