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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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62条
《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4条
《企业破产法》第15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意:
综上,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需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履职过程中造成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协助抽逃出资等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破产程序中,没有履行法律义务,造成公司或债权人利益受损,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