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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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注意
基于诚信原则的要求,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
一、债权人的债权合法有效;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
三、债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律专门规定的程序。针对特殊类型的合同,法律也可能规定了特殊的程序,债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四、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
根据本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转让行为生效。未经通知,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