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位置:首页  > 朗耀动态

联系我们

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61001908(微信同号)

座机:0531-86013148

邮箱:langyaolawfirm@163.com 

QQ:393006300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万达写字楼A座1708室

朗耀动态News

她擅离南京到扬州引发疫情蔓延,刑拘!

更新时间:2021-08-10 点击数:857

她擅离南京到扬州引发疫情蔓延,刑拘!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通报,对江苏省扬州市此轮本土新冠肺炎1号确诊病例毛某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据了解,毛某宁就是此前扬州老百姓热议的“毛老太”,她隐瞒行程引发扬州疫情。

通报称,7月29日,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依法对毛某宁(女,64岁,户籍地: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7月21日,毛某宁从南京居住地来扬州,住在其姐姐毛某亚(女,70岁,现住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念四新村)家中。7月27日,毛某宁因咳嗽、发烧自行到扬州友好医院就诊并被控制。7月28日,毛某宁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可疑阳性,经扬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即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当日,经扬州市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被转运至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

    经初步调查,7月21日上午,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来扬州,居住在其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念四新村的姐姐家中。

    7月21日至27日期间,未按照邗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各类居民小区封控管理的通告》要求,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毛某宁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未按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告,隐瞒行程。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其拒绝说出来扬之后的行程,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扩散传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于7月29日决定对毛某宁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